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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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01 返回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二)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坐落于顺城区,辐射学院附小、新华二校、抚顺城一校三所小学,是抚顺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现有学生1869人,班级39个,在校教职工141人。

多年来,学校秉承“创温馨家园、办求知乐园、建特色校园”的“三园”办学理念,坚持“工作务实、突出创新、办出特色、全面争优”十六字办学指导思想,注重构建差异教育与全面和谐发展教育相结合的素质教育模式,走“夯实基础,日进功成”的办学特色发展道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德育工作中,学校启动了“三•六”工程,培养学生做人、学习和生活的十八个习惯,引导学生轻松走人生。开展了动态德育、“完美自我”和“心灵成长”活动,激发学生成长内驱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教学工作中,学校实行了有自身特色的“四个一”理念与策略:坚信一个教育观,即只要方法适当,每一个学生都能学会;突出培养一种能力,即自学能力;采用一种教学模式,即“目标自学,自检反馈”;实施一种“教学四清”制度,即“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月月清”。通过抓好并不断完善“教学四清”工作,学校的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校风正、教风严、学风实”的良好育人氛围已经形成,并赢得了教育界同行的认可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近几年,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全国语言文字示范校”、“辽宁省文明学校”、“辽宁省和谐校园”、“抚顺市先进集体”、“抚顺市五一劳动奖状”、“抚顺市办学水平先进校”等三百多项荣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



第二部分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640.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40.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0.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90.40万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一是教育支出增加主要是操场维修改造工程及绩效十三薪工资等增加215.36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增加;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6.2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2,640.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39.7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51万元,资本性支出4.7万元。

2.项目支出400.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18%。主要包括操场维修改造工程373.5万元,保安经费13.56万元和班主任津贴13.6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90.40万元,增加12.3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46.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44.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79万元,项目支出400.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0.40万元,增加12.3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46.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4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0.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2,114.73万元,占8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31万元,占8.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27万元,占3.9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22万元,占7.2%。

1.教育支出2,114.73万元,具体包括:

1)初中教育2,101.0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绩效工资及十三薪工资。

2)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3.68万元,主要是班主任津贴专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31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13.97万元,主要是退休教师采暖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1.08万元,主要是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26万元,主要是补缴退休教师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104.27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04.27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90.2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83.70万元,购房补贴6.5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387.0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的金额和实际项目付款金额还是存在着一定差额。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将预算金额做细致,尽可能的保证预算金额同实际金额相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附件1:学院附中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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